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开展各项文化宣传活动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日常文化宣传材料制作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PTTJ20180902
2、项目名称: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宣传材料制作承包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览表由系统取自采购人计划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单位 |
权重 |
最高限价 (元) |
合同包一 |
1 |
写真(含光模) |
按实计算 |
室内 |
平方米 |
20% |
23 |
2 |
车身贴(含光模) |
按实计算 |
室内 |
平方米 |
10% |
33 |
|
3 |
高精车身贴(含光模) |
按实计算 |
室外 |
平方米 |
5% |
35 |
|
4 |
KT板 |
按实计算 |
|
平方米 |
20% |
21 |
|
5 |
布条1 |
按实计算 |
宽70厘米 |
米 |
20% |
9.5 |
|
6 |
布条2 |
按实计算 |
宽90厘米 |
米 |
3% |
13 |
|
7 |
布条3 |
按实计算 |
宽120厘米 |
米 |
2% |
18 |
|
8 |
喷绘 |
按实计算 |
室外 |
平方米 |
20% |
23 |
|
说明:本项目包含送货上门,制作安装。 |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具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复印打字服务、图文设计及广告制作等业务。
(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地优先。
6、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合同包一所有品目的单价报价(详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14:30至15:00),供应商应在此时间段内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7日15:10,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五楼录播室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见表中项目及权重比例)
10、本项目采购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
联系人姓名:曾老师 联系电话:6725810 1598586073
11、未明事项,双方可以投标前友好协商。
12、本项目受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监督。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