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教学办公需要,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拟采购莆田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会议及办公桌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桌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TTJ20181010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以本项目邀请函为准。
1、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莆田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桌椅采购项目;
1.2 采购数量:一批。
1.3 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 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5 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凭正式发票通过对公转账支付95%,余款5%待质保期壹年满后支付。
1.6 交付及安装地点: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内指定地点(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1498号);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3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以邀请函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人自 2018年 10 月 11 日起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www.ptstjxx.org.cn)发布招标公告。
3.2 招标文件领取:联系我校总务处获取招标文件。
3.3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4、评标办法
价格最低和服务最优并能完全响应询价方案要求的投标单位被确认为中标方,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结果于第二天在我校网站((www.ptstjxx.org.cn))和公开栏上公布。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00 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现场呈现,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收取后待产品验收合格后免息退还。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7日 14:30-14:50,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 。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15:00时
6.4开标地点: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五楼录播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 ;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高林街1498号,邮编: 351111 ;
电话: 05946725810/15985860731;
联系人: 曾老师 。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