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校园内零星道路硬化工程自主邀请招标
(编号PTTJ201906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了确保校园道路畅通和师生安全,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校园内零星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行自主邀请招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工程建设规模:约1.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水泥混凝土路面、碎石垫层、砌砖、井盖等 ;
4) 工期要求: 10 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四、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 月13日9:00——9:3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高林街1498号市特殊教育学校五楼录播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六、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
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17000元(人民币)。
工程最高限价:
工程最高限价 = 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
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为:16%
工程最高限价为1428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八、开标
1.开标会定于2019年6月13日10时10分在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高林街1498号市特殊教育学校五楼录播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5)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
(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九、评标及确认中标人
1.资格审查小组按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文件,如最低报价资格审查合格即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开始进场施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
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等。
1.7投标人不属于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1.8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低且相同时,资格审核合格后,招标人将从中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中标人,抽取办法为三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按第一轮的顺序号依次抽取号码抽到第二轮的号码即为中标单位。
十、工程款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2.当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一、公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分止。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高林街1498号,邮编: 351111 ;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 159858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