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拟对学校部分办公室进行零星改造。现对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零星改造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内;
2) 改造面积:约120㎡(每间办公室大约30 m²,共4间);
3) 招标范围和内容:钢化玻璃、铝合金隔断、钢化玻璃推拉门或平开门改造(详见第二章);
4) 工期要求: 10 个日历天;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5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6)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具备装修装饰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20年 3 月 18 日起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主页及莆田市教育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主页及莆田市教育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实际现场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实际现场勘察为准。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满三家, 最低价中标法
6. 最高限价:人民币24650元
7.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元整(¥1500元),招标现场以现金的方式展现,中标者需用公司对公账户汇入我校指定账户,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2)投标文件由邀请函、投标承诺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无须提供委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至2020 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3 月 25 日 9 时 40 分,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楼五楼录播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主页及莆田市教育网发布招标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高林街1498号
招标负责部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
联系方式:曾老师 15985860731 总务处6725810
附件:第二章 改造图纸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