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逸夫楼零星修缮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 PTTJ[2020] 1201号
项 目 名 称: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逸夫楼零星修缮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日期:2020年 12 月1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逸夫楼零星修缮项目(PTTJ[2020]1201号) 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通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福建省聚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左左(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自主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内;
2)项目范围和内容: 包括1楼、2楼共5间,约192平方铺800*800防滑砖、贴瓷砖踢脚线、铺门槛石、安装新的防盗门8个、拆除原来的水泥踢脚线、拆除旧防盗门8个、瓷砖、水泥材料搬运费、拆除的垃圾清运、及进出场卫生清理、包工包料。
3)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
4)包工包料包干价4796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或房屋修缮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 12 月 1 日起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和招标人公告栏发布投标邀请书;
4.2招标文件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开标现场呈现,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不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8 日 14 时 20 分至2020年 12 月 8 日 14 时 40 分;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7.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www.ptstjxx.org.cn)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 ;邮编: / ;
电 话: 0594-6725810或15985860731;
联系人: 曾老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投标承诺函(详见附件1)
2、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投标保证金
12.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开标现场呈现,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不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2.2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14.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8 日 14 时 20 分至2020年 12 月 8 日 14 时 40 分;
14.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总务处。
1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14.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
15.开标
15.1开标会定于2020年 12 月 8 日 14 时 50 分在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五楼录播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16.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附件1.投标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