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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宣传栏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26】 【来源:】 【阅读:次】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PZSX1608151

二、项目名称:不锈钢宣传栏等设备

三、采购单位: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四、交货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说明及要求

五、交货安装地点:莆田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 响应人资格要求:

1.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七、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5.   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

6.   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至我司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7.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16年 8 25日至2016年 9 1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9 2 15:3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十、保证金:每一报价人应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成交人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二、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4-2631836 传真:263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