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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道路修缮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特殊学校校园道路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信交阳(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18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邀请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4年4 月8 日起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 4  月 8 日起至2024年 4 月 17 日止,直接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 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4 月 18 日 上午 9 时 00分提交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丽园路88号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发布公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电话: 13850209606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交阳(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15960516439        联系人: 黄工




附件邀请招标文件